当前位置: 主页 > 资讯 > 详情
关于买卖二手房实际房主与登记房主不一致-每日讯息

法师兄   2023-02-13 21:01:38


【资料图】

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有错误,向法院起诉对该不动产物权请求确认归属的; 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,如证据足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实际权利人的,应依法确定诉争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。 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一十七条,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。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,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;记载不一致的,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,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。
相关资讯